??近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文化和旅游部聯合發布《網絡主播行為規范》,針對網絡主播從業行為中存在的突出
問題,從正反兩個方面規定了網絡主播在提供網絡表演和視聽節目服務過程中應當遵守的行為規范和要求。
??近年來,網絡主播群體迅速壯大。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6月,我國網絡直播用戶規模達6.38億,同期我國網民
規模達10.11億,也就是說,超六成網民觀看直播。直播的受眾之廣、影響力之大不容忽視。
??網絡主播的從業門檻不高,借助一部手機或電腦,就可以各顯其能。有的借助唱歌、跳舞、廚藝等才藝“吸粉”
;有的靠法律、金融等專業知識取勝。巨大的流量可以通過打賞、刷禮物、植入廣告等方式變現,不菲的收入讓網絡
主播成為受追捧的新職業。
??不可否認,網絡直播在豐富精神文化生活、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吸納就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有個別主
播在利益驅動下,不惜挑戰公序良俗,甚至游走在法律的邊界,傳播低俗庸俗內容、散布虛假信息、誘導非理性消費
、炒作炫富拜金。對網絡主播的從業行為予以規范、加強監管,既是行業健康發展的現實需要,也順應了人民群眾的
關切和期盼。
??《規范》為從業者劃定了清晰的底線,明確對問題性質嚴重、多次出現問題且屢教不改的網絡主播,應當封禁賬
號,將相關網絡主播納入“黑名單”或“警示名單”,不允許以更換賬號或更換平臺等形式再度開播。有關行業協會
對違法違規、失德失范、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網絡主播要定期公布,引導各平臺聯合抵制、嚴肅懲戒。這意味著那些
問題主播從此將失去生存空間。
??對網絡主播來說,流量固然重要,但守規則、守底線更重要。只有把資源和精力投入到輸出高質量的內容上,才
能獲得更多成長空間。